
門診規定病種
門診規定病種
1、我市門診規定病種有33種:慢性阻塞性肺病、活動性肺結核(包括其他臟器結核)、心力衰竭、冠心病、Ⅱ期以上(含Ⅱ期)高血壓病、炎性腸炎、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活動性肝炎、腎病綜合癥、血友病、慢性腎功能衰竭(氮質血癥期)、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飲食控制無效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硬化癥、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門診透析、精神病維持治療期、腦血管意外恢復期、組織器官移植手術后門診使用抗排斥及免疫抑制劑、多發性肌炎/皮肌炎、白塞氏病、干燥綜合癥、原發性骨髓纖維化、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癲癇、強直性脊柱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腫瘤門診隨訪期、腫瘤鞏固治療期
2、門診規定病種如何辦理?
①所申請的病種必須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33種規定疾病范圍內。
②由定點醫療機構相關的??瓶浦魅螌徍瞬⑻顚懸幎ú》N申請表,患者攜帶申請表、門診就診記錄(或住院出院小結)及相關檢查陽性資料及購藥發票,到門診二樓醫保窗口審核,再報市醫保中心審核后確認。
③門診規定病種審核通過后患者即可選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和一家定點藥店進行診療和取藥。原則上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組織器官移植術后使用免疫抑制劑、尿毒癥門診透析、腫瘤鞏固治療期、腫瘤門診隨訪期只能選擇一家有能力提供專業醫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